《体育科学研究》
第十二条 新闻学、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体育经济与管理、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教育技术学、机械电子工程等文理类专业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对于高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比较排序。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遇同分并列,录取时执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的院校志愿、专业志愿、高考成绩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凡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可申请以下国家奖助学金:大学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本科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
报考舞蹈表演(大众艺术体操方向)、表演(武术表演、健身健美方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在校考成绩达到学校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30%+校考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70%)。
奖学金、资助措施
学校2022年专科招生专业为:舞蹈表演、表演艺术、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第四条 学校遵循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发布。
2.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舞蹈学、表演(服装表演方向)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30%+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70%),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视觉传达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举重项目分男女录取。田径项目根据小项特点分类录取。其它项目按男女混合录取。
附则
(兼传真)
录取规则
学校另设有校级优秀奖学金、优秀运动员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习、训练、科研、竞赛、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条 不符合有关学科、专业特殊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将退回其档案。
第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武汉体育学院武当山国际武术学院(武当山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第四章
第十条 体育类专业按照专业清原则安排专业录取。湖北省统测成绩优秀的考生,填报学校志愿,由学校自主确定统测和文化录取标准,优先录取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30%,其它70%体育类本科招生计划按照湖北省招生委员会体育专业投档原则(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的50%与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75%之和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排名录取。湖北省外考生根据生源省投档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因所报专业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他体育类专业。
学校招生电话:,
第二十一条 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